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
单独(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三、单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进入我院单独(自主)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河北省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各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报两个专业。
2、缴费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在各省考点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费用标准: 100元/人。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包含语文、英语二科,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满分150分。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英语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免考、按满分记。
2、综合素质测试
初试结束后,按照初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招生计划数的2.5倍人数参加复试考核,满分200分。复试工作在各省考点进行。
3、免试及加分政策:
(1)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其他加分项目按各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六、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根据自主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自主)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61591719 61595417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址: www.bcsa.edu.cn
九、来校方式
(1)北京西站(北京站):乘地铁到大望路 —— 815路/812/811路(开往燕郊方向)——燕郊学院街下车
(2)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大北窑 —— 1路 ——八王坟 ——815路/812/811路(开往燕郊方向)—— 燕郊学院街下车